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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正公务员服务法 放宽兼职规定

[知识] 时间:2024-05-06 09:51: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8次
“立法院”议场。台修(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5月30日电/“立法院”院会今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正公职规放宽公务员兼职规定,服务法放公务员除法令规定外,宽兼不得兼任领证职业及其他反覆从事同种行为的台修业务。但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正公职规从事社会公益性质的服务法放活动或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的宽兼工作,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台修不在此限。正公职规  另外,服务法放公务员得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宽兼依个人才艺表现,台修获取适当报酬,正公职规并得就其财产的服务法放处分、智慧财产权及肖像权的授权行使,获取合理对价。  《中时新闻网》报道,今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明定公务员每日办公时数8小时、每周40小时等原则性规范,延长办公时数则有每月60小时上限,轮班间隔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休息时间,但如为抢救重大灾害等例外特殊状况,则授权相关机关分别订定。  公服法修法重点在于,因应释字第785号解释意旨,修正公务员服勤义务相关规定;三读条文指出,公务员应依法定时间办公,不得迟到早退,每日办公时数为8小时,每周为40小时,每周应有2日休息日。上述办公时数及休息时数,包括“总统府”、“国安会”、各级学校主管机关、“行政院”等单位,在不影响为民服务原则上,可以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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