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网络运营者收集儿童信息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综合] 时间:2024-04-27 15:26: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0次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中国网信网消息,网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办网《规定》要求,络运网络运营者收集、营者应征使用、收集转移、儿童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信息,应当以显著、得监清晰的护人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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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中新网记者 杨磊 摄

  《规定》明确,办网本规定所称儿童,络运指不满十四周岁的营者应征未成年人。《规定》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收集

  《规定》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规定》要求,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规定》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网络运营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规定》明确,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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