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可有效防治校园欺凌

[热点] 时间:2024-04-29 11:36: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8次
教育部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每所名法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小至少治副治校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学校校长效防

《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在政治、配备业务、园欺身心健康、每所名法教育能力等方面的中小至少治副治校要求,由派出机关根据条件择优选派。学校校长效防为扩大选择范围,配备《办法》将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园欺符合条件的每所名法退休人员也纳入聘任范围,希望更多热心教育的中小至少治副治校法治工作者贡献力量。在聘任机制上,学校校长效防《办法》规定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配备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园欺并组织学校选聘。《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同时,《办法》对任期及续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破解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频繁等问题。

《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可发挥重要作用,包括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和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教育和矫治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等。

《办法》规定,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和水平;派出机关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办法》还明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综合新华社微博等)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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