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公路收费年限引争议 征求意见6月7日止

[知识] 时间:2024-04-30 02:48: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38次

近日,延长引争议征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的公路征求意见稿,意在加强并且规范对收费公路的收费管理工作,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年限征求意见的求意截止日期是6月7日。其中,见月关于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日止调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主持人:这个修正案对你们有哪些触动?

南辰:应该说看到这个条例之后,延长引争议征我比较愤怒。公路尤其是收费关于“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的经营管理者合法经营造成影响,可以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方式等给予补偿”这点。年限我注意了一下,求意这点在网上也受到了网民的见月激烈批评。去年8月2日,日止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同意相关部委方案的延长引争议征决定,但当时并没有提到要通过延长收费年限来补偿高速路节假日免费。再往前追溯,近年来,在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重大节假日应该恢复公路的公益属性。但突然间,一个我们理解的国家惠民政策,一个让全体老百姓共享改革红利的好政策,却要附加上“延长收费年限”的条件,网民受到刺激也是可以理解的。

张耀东(微博):在这个修正案中,我们明显看到了利益的倾斜,但普通车主和高速公路使用者却很受伤,这是最核心的问题,无论任何法规,都应该讲究平衡性。

主持人:请黄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新修正案中备受争议的几点。

黄莉凌:现在适用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它的上位法是由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关于公路收费原则,《公路法》有明确规定,如果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应当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但现在如果以管理条例的形式把这个口子打开,将来贷款还清之后还要延长收费年限的话,与《公路法》是相冲突的。更大的疑问是,关于公路的公益性和公共性如何来体现?

南辰:我非常同意。这一次条例修改,为目前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无限期收费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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