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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

[休闲] 时间:2024-04-28 23:08: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96次

原标题:广电总局: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日发出通知,广电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总局坚决反对唯流量论,不得播出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偶像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养成坚决抵制泛娱乐化,类节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广电坚决抵制高价片酬,总局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不得播出

通知称,偶像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政治立场不正确、养成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类节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广电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总局人员坚决不用。

通知称,不得播出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通知要求,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白瀛 王鹏)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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