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学生被判终身从业禁止!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探索] 时间:2024-05-03 22:45: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2次

原标题:猥亵学生被判终身从业禁止!猥亵未成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学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判保护案例涵盖刑事、终身民事、从业行政三个领域,禁止涉及严惩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东高院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判后帮扶,发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抚养权、年人探望权,司法以及以家庭教育令敦促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典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等内容,案例集中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猥亵未成有力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学生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被判保护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2005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闯入于某某家中,以辣椒水、透明胶等工具控制捆绑于某某,将于某某未满1周岁的儿子强行抱走交由被告人张某某贩卖。此外,张某某还以零食引诱、话术诱骗等方式拐卖其他儿童8名,造成1名儿童父亲自杀身亡、3名儿童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张某某、周某某等以入户暴力抢夺婴儿、欺骗引诱等方式拐卖儿童多人,造成公众极大恐慌,社会危害性极大。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某某、周某某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被告人共同赔偿部分被拐儿童父母物质损失39.5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某某、周某某死刑。

本案是全国关注的拐卖儿童犯罪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张某某等犯罪分子并支持被拐儿童父母民事赔偿请求,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绝不手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毫不松懈的鲜明态度。

猥亵学生被判终身从业禁止

2019年9月起至2022年3月,被告人赵某某在校外经营某托管机构,利用看管学生的职业便利,对8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进行多次猥亵。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赵某某猥亵儿童多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其利用职业便利多次在公共场所对不满12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人数多,依法应从严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禁止赵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广东法院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坚持对性侵未成年人“零容忍”的态度,对赵某某判处了最严厉的刑罚,并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对其判处终身从业禁止,依法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反家暴联动机制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未成年人祖某乙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祖某甲生活,祖某甲多次采用暴力殴打或谩骂的方式对祖某乙进行家庭教育。在某次殴打后祖某乙向当地妇联求助,妇联与法院立即启动反家暴联动机制,由妇联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定认为,祖某甲长期通过家暴方式教育子女已构成违法,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禁止祖某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使用轻视、冷漠、侮辱等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敦促其多关注祖某乙的智力发展状况及情感需求,合理合法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

在遭遇家暴时,未成年受害者往往无法独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积极指引妇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与妇联组织的反家暴联动机制作用,引导父母与子女建立和谐温暖的亲子关系,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李润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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