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冻结妇联会资产 北高行声请“释宪”

[休闲] 时间:2024-04-27 22:57: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8次
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释宪(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8日电/“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妇联会是党产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385亿元资产,结妇妇联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销党产会处分。资产根据台媒报道,北高合议庭昨日审酌后认为,行声党产会引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做出的释宪处分,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党产财产权,有违宪及侵犯司法权之虞,结妇决议声请“释宪”,资产裁定全案在大法官就“释宪”作成解释公布前,北高停止诉讼。行声  党产会发布新闻稿表示,释宪会积极准备“释宪”争取大法官认同;针对妇联会名下的党产资产仍会就来源依法继续调查,以维护国家利益,结妇不受单庭法官心证的阻挡而减损。  这是继国民党中投、欣裕台的党产行政诉讼后,北高行再度停止党产案诉讼的审理并声请“释宪”。  合议庭声请“释宪”主要理由是,党产条例的立法,是以过去威权体制下,以党领政致党国不分时代的现象,而有特别立法处理政党党产的必要性为出发点。但就“宪法”保障财产权而言,人民对财产权拥有完全依其意志使用、收益及其他形成的权利,国家机关不得任意剥夺,党产条例所架构系列规范限制,任意将一个权利主体拥有的财产权恣意剥夺,如剥夺附随组织妇联会的财产权,破坏了财产权归属的正当法律程序。  合议庭也指出,政党的存续保障,应属“宪法”保留,政党政治是“宪法”第一条、第二条所揭示民主宪政国家的重要内涵,关于政党财产的移转、禁止等事项,对政党存续有重大影响,由仅具法律位阶的党产条例予以规范,显然违反“宪法”保留;此外,党产会经由听证程序,作成处分禁止、移转政党及附随组织的财产,侵犯司法权,违反权力分立及正当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