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学习宣传贯彻《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启动仪式

[娱乐] 时间:2024-05-06 08:19: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0次

   3月17日,李沧李沧区物业管理中心举办学习宣传贯彻《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培训。区学启动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习宣方式进行,参加启动仪式的传贯彻青有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岛市部分居委会代表及物业企业代表。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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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物管中心将继续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管理通知》要求开展新修《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活动主体权责意识,条例提升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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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寇光军指出,李沧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区学启动一次在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的积极尝试,对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习宣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传贯彻青提升老百姓的岛市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起到积极作用。物业同时,它在互联网召开业主大会、编制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支付令、应急物业服务等一系列的创新,可操作性强,对青岛市的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纠纷的解决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他要求各单位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条例》;三是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广大城市居民的行为,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程度;四是不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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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结束后进行了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杨广宏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党建机制、构建互联网管理方式、规范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对业主大会编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方面的内容。

 

   李沧区物管中心将继续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修《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活动主体权责意识,提升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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