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建筑小区项目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要求的通知

[百科] 时间:2024-04-29 08:39: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11次

    本报讯 《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杰报道 为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精神,部门系统推进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联合落实根据《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建筑建设近日,小区项目市住建局、海绵市发改委、城市市自然资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建筑小区项目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要求的规划管控通知》。

    

    

    

      通知要求,通知我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和改造类建筑小区项目,部门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联合落实在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建筑建设规划方案、小区项目规划许可证、海绵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环节进行严格管控,城市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规划管控阶段管控:规划立项阶段,依据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中海绵城市要求,需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中注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方案,参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执行,新建建筑小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一般不低于70%。设计施工阶段,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城市专篇(章)和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需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相关标准要求,单独或随主体工程共同报送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专项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需标明海绵城市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或出具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项目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形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专家验收,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对验收资料进行归档,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海绵城市验收项目进行现场核验。

    

    

    

      【责任编辑:赵艳艳  编辑:金丹】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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