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单位门前设地桩地锁最高罚2000元

[热点] 时间:2024-04-27 15:20: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6次
9月1日起将实施的下月《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会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变化?8月2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起单前设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静态交通管理科民警陈少博介绍,位门《条例》明确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将坚持政府主导、地桩地锁社会共治、最高科学规划、罚元高效利用的下月发展原则,建立以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起单前设道路路外公共停车为辅,位门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地桩地锁停车保障体系。

记者了解到,最高在公共停车方面,罚元9月1日后,下月西安将逐步推进停车场信息化建设,起单前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位门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泊位一网统管。鼓励企业参与停车服务和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鼓励群众参与停车行为管理。在客流集中场所修建落客区,减少车辆上下客对道路的占用。

为缓解停车难,9月1日后,西安对建筑配建标准将进行动态调整,要求居住小区配建访客车位,供来访人员临时使用。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将通过建设立体式机械停车设施的方式,充分利用空间。

为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停放车辆。《条例》实施后,西安的单位、居民住宅区闲置的土地,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只要不影响地上空间功能的正常使用,并符合人防要求,可采用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自用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在改善拥堵方面,9月1日后,西安或将逐步缩减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人行道上将不再增设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已设置的将逐步撤销。同时,新增医疗救护通道、医院、学校、幼儿园门前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此外,9月1日后,司机在停车时也有了具体的停放要求,停车人在使用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时,应当遵守停车时段要求,不得拆卸、遮挡号牌,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同时禁止在人行道上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停车。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对“僵尸车”的要求,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废弃的机动车在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一旦发现“僵尸车”,不自行清理的,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曾在单位门口或者餐厅门口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的,《条例》实施后,若不自行取缔,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三秦都市报记者 晁阳 朱娜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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