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已婚男产子被元配发现 台女子被判通奸罪

[热点] 时间:2024-04-21 12:24: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3次

  新北市陈女与已婚的搭上林男发生性关系并产下1子,林男妻子发现后提告,已婚陈女遭起诉。男产女被新北市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后,被元判陈女3月徒刑,配发判通得易科罚金。现台

  新北市板桥地方法院今天(3日)公布的奸罪判决书指出,在西餐厅担任键盘手的搭上林男,于2010年间认识在餐厅服务的已婚陈女,两人进而交往。男产女被法院指出,被元两人涉嫌在交往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配发判通陈女并在今年2月间产下1名男婴。现台

  法院指出,奸罪林男妻子在去年7月某日,搭上偶然惊见丈夫与陈女一同进入新北市板桥区某妇产科,她发觉事有蹊跷,经向丈夫林男询问后,他才向妻子坦承与陈女有婚外情,妻子遂向板桥检方提告,认为陈女涉犯通奸罪。

  陈女在检方侦讯时承认与林男发生性关系并产下男婴,但矢口否认知道林男已婚的事实。

  检方认为,陈女曾与林和他的女儿一同出游,必定知道林有儿女的事实,即使林对她谎称已离婚,陈也应该了解林的家庭状况,认定陈女的证词不足采信,依通奸罪嫌起诉陈女。

  陈女则在板院审理时,改口坦承知道林已婚事实;法院审理后,依通奸罪判决陈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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