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有哪些改革创新?这个奖项揭晓答案

[探索] 时间:2024-04-18 05:51: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4次

原标题:广东法院有哪些改革创新?这个奖项揭晓答案

(记者/李润芳通讯员/吴静怡江辉)今天,广东革创首届“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结果揭晓,法院深圳中院“破产制度综合改革”获特别奖,有改广州中院“司法公开规范化”、奖项揭晓深圳中院“全流程实现繁简分流”、答案佛山中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广东革创茂名中院“‘一站式’司法惠民服务”、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创新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有改广州中院“‘送必达、奖项揭晓执必果’破解执行难”、答案广州互联网法院“创新在线诉讼规则”,广东革创以及前海合作区法院、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有改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法院“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等8项改革成果获改革创新奖。奖项揭晓

党的答案十八大以来,广东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先后有40项改革举措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推广,21项改革经验入选人民法院改革案例选编,这些改革涵盖了审判机制、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在线诉讼、跨境商事司法规则衔接等多个重点领域,其中“破产制度综合改革”获最高人民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入选国务院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这些改革成果是广东法院以创新方式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为司法改革顶层设计提供了鲜活的实践经验。”担任此次评选评委的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表示。

据介绍,这次评选活动为期半年,设初评、复评和网络投票环节,由广东高院牵头部门进行初评,由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等相关同志、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进行复评,南方网上进行了网络公开投票,全省法院共申报推荐改革成果75项,按照“改革措施全国首创、改革举措全国领先、改革效果全国公认”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此外,还评出了深圳中院“示范诉讼化解证券纠纷”等8项改革成果提名奖。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获奖名单

一、特别奖(1项)

深圳中院:破产制度综合改革

二、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8项)

1.广州中院:司法公开规范化

2.深圳中院:全流程实现繁简分流

3.佛山中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

4.茂名中院:“一站式”司法惠民服务

5.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创新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6.广州中院:“送必达、执必果”破解执行难

7.广州互联网法院:创新在线诉讼规则

8.前海法院、横琴法院、南沙法院: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

三、提名奖(8项)

1.深圳中院:示范诉讼化解证券纠纷

2.东莞中院:诉调对接“1+2+3”机制

3.江门中院:创新“法院+侨联”多元解纷模式

4.梅州中院: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

5.河源中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6.广铁中院:行政案件速裁改革

7.深圳盐田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全流程集约化

8.肇庆端州法院:探索执行标的物“自行变卖”

重点改革成果简介

深圳中院:破产制度综合改革

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健全办理破产机构模式、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破产重整体系、推进跨境破产协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构建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办理破产体系,改革经验被国家发改委纳入47项深圳经济特区创新经验向全国推广。

一是打造现代化办理破产机构。成立全国第一家高规格破产专门法庭—深圳破产法庭,不断优化审判职能,推动深圳设立全国首家独立运行的破产事务管理署,率先构建“法院裁判、机构保障、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的四位一体办理破产体系。

二是健全科学化破产法律体系。全力推动参与全国首部个人破产地方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条例实施以来,收到申请871件,面谈368人,正式立案审查个人破产申请50宗,启动破产程序20宗,裁定审结全国首宗个人重整、和解以及委托和解案件,裁定宣告呼某破产并进入免责考察。

三是完善市场化办理破产机制。上线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综合信息系统“深破茧”系统、首个税务“区块链破产事务办理平台”;联合19家政府部门出台5个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意见,出台全国首个破产信息公开与状态公示机制实施意见,降低办理破产成本,加强破产监管。

四是推进国际化跨境破产协作。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吸引境外投资成功竞买全球首宗大宗破产财产。率先开展试点,香港高等法院首次认可深圳中院破产程序并允许内地管理人在港全面履职,深圳中院受理并认可首例香港跨境破产协助案件。

广州中院:司法公开规范化

广州中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7年排名全国第一。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探索司法公开标准,在全国率先全面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信息、任职回避情况等,对裁判文书不上网的案件数量、案号、理由实行反向公开。2012年在全国率先推出全日制庭审模式,2016年率先实现“法官人人有直播,法院天天有直播,案件件件可直播”,至今累计庭审直播案件19万余件,直播数连续五年居全国中院首位。整合融通全市司法公开平台,提供208项“24小时不打烊”线上同质化诉讼服务,全面实现流程信息从被动查询向全程跟踪、主动公开、多向互动升级。2021年公开立案、开庭、送达、办案日志、财产查控等各类流程信息逾2000万条,向当事人发出节点提示信息逾27万条,公开裁判文书逾33.6万份,居全国首位。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建成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AOL诉讼服务中心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展审判流程、庭审活动、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司法政务等领域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广州审判网历史访问量超过2500万人次,为全国访问量最大的法院门户网。

深圳中院:全流程实现繁简分流

2016年6月,深圳两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设立速裁法庭或速裁中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仅一年就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0%的简单案件,2017年被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是全国唯一两级法院均被授予示范法院的地区。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圳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覆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审判领域,以及一审、二审各层级的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的全口径全覆盖繁简分流改革。推进案件智能化识别分流,将“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嵌入综合业务系统,由系统自动识别、分案,识别准确率高达90%。率先探索全流程标准化办案以及“门诊式”和要素式庭审,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裁判文书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应用,63%速裁案件实现当庭宣判,裁判文书“立等可取”。建立院庭长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制度,院庭长带头开展示范庭审,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提炼类型化、典型性案件裁判要旨。2017年以来,深圳法院共200余个案例入选国家级、省部级典型案例,真正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2021年法官人均办案535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其中速裁快审快执法官人均办案1239件。此项改革经验被纳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被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吸收。

佛山中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

2017年4月,佛山作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地区,创新建立“法院+工会”的诉调对接机制,改革经验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栏目报道,获最高法院和全国总工会推广。佛山中院联合佛山市总工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规定(试行)》,实现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设立“法院+工会”联合工作室,由工会指派特约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到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并参与诉后释法答疑等工作,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立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工作流程,制定调解告知书、调解情况登记表等18种规范性文书和表格,健全公示、回避、违法情况处理机制等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运用“互联网+法院+工会+当事人”的多元纠纷解决工作平台,实现调解事务一站式办理、调解员菜单式选择和案件办理智能化。2019年,佛山进一步发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模式,纳入佛山市委政法委领导统筹的诉前和解中心,由财政专项保障,依靠市域获得更多调解资源和更强统筹能力,全市近一半劳动争议纠纷在诉前分流,劳动争议审判质效逐步提升,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率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茂名中院:“一站式”司法惠民服务

茂名法院创新建设遍及村镇的司法惠民服务中心136个,发挥“法治宣传、诉前化解、便捷诉讼、以案释法”四大功能,将司法惠民服务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改革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广,“一站式”建设成效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延伸司法惠民网络,建成874个村级司法惠民点,开展“精准普法”、送法“五进”等活动3300多场,向488个村、企业和学校发放普法资料8万多份,受众达1.35万余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4万余人次,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社会氛围。整合司法惠民力量,联通镇(街)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妇联、“一村居一律师”、人大代表等社会治理平台,全面覆盖市、县、镇及部分重点村和行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保障、法院主导、多方联动、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联动1500多名干部党员及200多名退休法律专家,累计化解各类诉前纠纷2.1万余件,解决争议标的3.6亿余元。优化司法惠民方式,推行“中心(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车+移动科技法庭”“三位一体”巡回审判模式,设立网上巡回法庭42个,配置多元化远程调解平台等,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惠民方式从线下向智能化升级。累计网上立案7595件,在线庭审2947件,在线调解案件3787件,巡回审判5346场次,审结纠纷3711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广州知产法院:创新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创新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系列配套制度,任命全国首批技术调查官,建立聘请技术顾问、技术咨询专家库等多种合作模式,全面适用发明专利、集成电路等技术类案件,为创新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促进技术调查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广知经验”“广知样本”。制定《关于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技术查明工作。建成全国法院第一家技术调查实验室,为技术调查官开展对案件物证的拆解、记录、取证以及最终向法官展示技术解析过程提供帮助。开创“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技术咨询专家”的技术调查官“广知模式”,率先建立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为省法院和广州基层法院提供技术调查服务,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跨越发展和快速完善,被最高法院推广。2017年以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共参与案件技术事实查明3490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229份,参与庭审897次,参与调查取证、保全勘验371件,技术事实查明周期缩短至15日内,支持昆明、贵阳等5地中院查明技术事实,有效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广州中院:“送必达、执必果”破解执行难

2018年,广州中院开展“送必达、执必果”改革试点,出台46项改革举措,有效破解送达难、执行难两大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难题。按照“集中送、统一送、就近送、高效送”思路,建立与政府、邮政、通信运营商、行业协会等多方协调机制,通过政府数据资源互通共享、通信数据信息快速反馈等措施,可实时查询全省逾2000万条人员、企业地址信息,首次送达成功率同比提高12.6个百分点,直接送达平均用时同比缩短7.2天。建成广州法院智慧送达平台,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至2022年6月实施电子送达1364万次,适用率达76.9%。建立广佛“片对片”区域协同查控新模式,全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10%的执行人员力量办理70%以上的执行案件。开发全国首个“移动执行”“微执行”APP,在网络司法拍卖全覆盖、网上询价机制实施、“云惩戒”探索等三个方面实现全国率先。形成协助执行网格体系,首批纳入网格员1.1万人,协助办理事项1.6万余项,处置财产平均评估周期从3个月缩短到2.5个工作日,司法拍卖溢价率达44.6%。广州中院改革举措有力促进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指出,广州法院在送达难、执行难等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问题上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

广州互联网法院:创新在线诉讼规则

广州互联网法院围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作用,办案质量、效率全国领先。形成“一次都不用跑”诉讼品牌。建成一站式5G智慧审理平台,研发“5G智审卡片”“YUE法庭”“E法亭”便民平台,集成29项立审执调等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通过“类案批量智审系统”、著作权纠纷全要素审判“ZHI系统”等创新应用,推动司法服务从“云端”向“指尖”延伸,互联网司法模式向更快更优升级。成立以来,法官年人均办案数1724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比传统审理模式节约3/5和2/3,案件上诉率仅为1.2%,自动履行率87.1%,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推动互联网司法模式全域覆盖。2019年发布全国首个在线庭审规范性文件,多项诉讼规则被《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首创错时性与分步式“交互式审理”“在线联审”“在线示范庭审”等模式,“审理一件化解一片”创新成果获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推介。协助完成湾区27家法院智能诉讼系统一体化部署,全流程在线诉讼规则在粤港澳大湾区规模化复制推广。创新“以网治网”新模式。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汇聚65个调解机构513位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5.7万余件。在腾讯等互联网平台设“枫桥E站”网上解纷站点,组建“1+N”共治联盟,近80%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

前海法院、横琴法院、南沙法院: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

前海、横琴、南沙等自贸(片)区法院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情况,围绕深化改革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国内双循环国家战略,探索跨区域、跨法域规则机制对接衔接。探索扩大域外法适用。制定《域外法查明办法》《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等,完善域外法查明规则,建立域外法适用案例库,创新域外法律专家出庭协助查明制度,协助在156个案件中查明并适用域外法,3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推动跨境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成立前海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跨境多元解纷平台,依托“互联网+”模式,与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香港和解中心等47家境外调解组织合作,聘请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155名,与内地调解员或法官创新开展跨境联合调解,成功调解跨境纠纷近1600余件。深化大湾区跨境司法协作。首批试点与澳门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建立涉港澳案件“当事人转交+港澳调解员送达”“协寻后送达”等机制,深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授权委托“E见证”模式,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140天缩短至90天。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前海港澳专家研究员和司法研修生制度、“南法雏鹰”专题实习基地等,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 (李润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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