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政局长谈新“未保”条例:上海孩子不是“温室花朵” 更应自立自强

[探索] 时间:2024-04-28 03:39: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7次

原标题:沪民政局长谈新“未保”条例:上海孩子不是未保“温室花朵” 更应自立自强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3月1日报道:新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天(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内容既回应了上海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沪民海孩新情况、新问题,政局也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长谈新要求、新举措,新条受到广泛关注。例上立自

对于新版条例的不温特点,上海市未保办主任、室花市民政局局长蒋蕊在介绍时特别分享了自己的朵更三个体会。

首先,应自除了对家庭、未保学校、沪民海孩社会等方面的政局保护要求,这次新版条例尤其突出了未成年人的长谈“自我保护”要求。蒋蕊表示,新条“孩子们需要保护,但这种保护也不应是全社会把他们当做温室里的花朵那样保护起来不经风雨。希望孩子们能够自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自立自强。”

这次条例中特别强调了要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不仅是一个‘被保护’的对象,也有自身的权利,这非常重要。”新规中多个条款涉及到相关要求——包括一旦发现受侵害,应该自己报警、主动寻求帮助;包括应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关等。上海的条例中充分体现了这样的积极导向。

新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2月28日在市民政局举行。

第二,上海的这一条例在制定的过程当中也特别致力于在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空白,但实践中已经碰到问题”之处有所破题。

比如有些孩子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处于“监护不当”或者受到一定侵害的状态。但按规定只有遭受虐待等严重情况,国家监护才能介入。实践中常常缺乏明确判定依据。针对这个问题,蒋蕊介绍说,条例里特别加入了“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环节,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细化相关评估机制提供了依据。

又比如社会多年来都在关心的孤独症孩子的关爱服务,此前相关部门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缺乏系统性规定。这在新版条例中也首次专门予以了明确,为未来依法治理、推进相关服务机制完善提供了新空间。

第三,条例非常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多个章节和条款都提到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作用等,这也是此前上海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蒋蕊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孩子自己,包括司法机关等的共同努力。

(项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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