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面包车内惊现9个“移动炸弹”

[百科] 时间:2024-05-06 15:14: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0次

原标题:太危险!移动炸弹面包车内惊现9个“移动炸弹”

近日,太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二大队民警在江密峰收费站执勤时,险面现发现从远处驶来一辆小面包车,包车车辆行驶时整体看起来有些下沉,内惊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移动炸弹

原来,太危车里大大小小竟拉载9个液化气罐,险面现驾驶人连忙解释到都是包车空罐,里面没有气了。内惊经过仔细检查,移动炸弹虽然大多数罐内燃气已经用尽,太危但还有两个罐体里面还有残留,险面现拧开阀门还能闻到一些液化气的包车味道,还有一个罐体阀门是内惊打开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鉴于此情况,民警立即要求其将罐体卸到安全区域,并联系正规危险品运输车转运。此时驾驶人非常不理解空罐为什么还要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认为空罐很安全,不必这么大惊小怪,自己的行为顶多算客货混载。

民警当即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并对其的疑惑进行解答:首先,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及证件,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就属于违法。其次,使用过的液化气罐需要进行专业的抽残和清理,在检查时,还明显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液化气味道,证明了罐子里存在残留的液化气,如遇火源,极易引起爆炸,危险系数极高,堪称行走的“移动炸弹”! 最后,空瓶开着阀口也是相当危险的。因为瓶内已经和外界气压持平,会窜入含氧空气,这时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爆炸。听到民警的解释,驾驶人心悦诚服,欣然接受处罚,表示以后一定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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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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