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绿党“修宪”公投2月9日开会讨论

[娱乐] 时间:2024-04-28 02:36: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1次
“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修宪(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29日电(记者 倪鸿祥)绿党提出公投案,蔡政要求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里增列第十届“立委”应在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修宪”案,府绿删除“宪法”增修条文前言的投月“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经要求补正理由递交后,日开“中选会”订2月9日上午召开委员会讨论,修宪但依照时程,蔡政最快也赶不上今年8月28日公民投票日,府绿只能等到2年后8月第4个星期六举行。投月  绿党补正后的日开公投提案内容为:“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应依下列立法原则增修补正:第十届“立法委员”应于2022年5月20日前审议通过“宪法”增修条文修正案,将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删除,修宪改为“为因应国家现行需求”,蔡政或其他同样法意之文字”。府绿  由于公投法已修改规定公民投票日为8月第4个星期六举行,投月且自2021年起每2年举行一次,日开因此绿党这个公投提案依照时程,最快也赶不上今年8月28日公民投票日,只能等到2023年8月第4个星期六举行。  绿党于2020年6月发起公投提案连署,8月完成提案连署(第一阶段连署),“中选会”在12月召开听证会后,12月24日寄出公文,要求绿党1个月内补正,绿党在今年1月20日完成补正,“中选会”21日收到补正资料,预订今年2月9日上午召开委员会进行讨论,如果中选委员会认为补正理由不符规定,就会驳回。  如果合于规定,就会交户政机关在15天内完成提案人名册查对,若提案人数不足须1个内内补正,提案人数达标即由相关“立法”及“行政”机关45天内提出意见书,同时10天内交提案人之领衔人在6个月内提出连署人名册(第二阶段连署,需28万2千份的有效连署书),“中选会”收件清查无误,再交户政机关在60天内查对连署人名册后回覆“中选会”,若连署人数不足,得再给提案领衔人30天补正的机会,一切合于规定,“中选会”即会在10天内公告该公投案成立并公投票日期。  “中选会”要求绿党补正的理由,在于一,创制之公投案只适用于“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而非法律案提出。绿党的公投提案明确表示所欲修订的法律及具体条文内容,难认合于“立法原则”的架构。  二,提案主文限制“立法”机关修改“宪法”之提案与审议权,有违反“公投法”第2条第2项(“全国性”公投适用范围)之疑虑,因此是否仍得作为公投之标的,应做厘清补正。  三,绿党的提案除要求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订条文外,并要求“立法院”于一定期限内修改“宪法”增修条文,这有一案包含两事项疑虑,也可能使民众无法明瞭其所投之标的。  绿党认为,2020年6月政大民调显示支持统一的只有5.8%,多数人不想要统一,“宪法”却写着统一与民意背离,蔡英文去年也说宪政体制应该与时俱进、契合台湾价值,加上以前“修宪”权力在“国民大会”,但“国大”废止后,权力却移交给“立法院”,但“国大”是“政权机关”,与作为治权机关的“立院”不同,理应让人民有权发起“修宪”,但碍于“公投法”约束,“中选会”主张人民发起的公投不能直接提案“修宪”,因此转个弯提案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藉由这种方式,体现人民有权提出“修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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