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借恋爱之名骗钱80多万元获刑12年半

[探索] 时间:2024-05-02 00:27: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200次

原标题:海口一男子借恋爱之名骗钱80多万元获刑12年半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男借南国都市报7月2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实习生 颜天斌 通讯员 毛雨佳 吕明珊)7月28日,恋爱新海南客户端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悉,骗钱海口一许姓男子以谈男女朋友为由,多万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元获分别从4名被害人处骗取人民币共计80多万元,刑年该案经一审、海口二审,男借法院均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恋爱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骗钱以及责令许某分别向4名被害人退赔人民币3万元到47万元不等的多万金额。

被告人许某于2017年开始,元获因赌博等原因欠下巨额债务且无力偿还。刑年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口许某通过朋友、亲戚介绍等方式认识了4名被害人,均以交男女朋友为名分别骗取王某、龙某、莫某、吴某4名被害人的信任后,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对4名被害人以借钱为由实施诈骗,分别骗取王某57万余元、莫某14.7万余元、龙某6万元、吴某5.8万余元。另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许某已退赔龙某2.9万元,退赔王某10万元,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80多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许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龙某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王某、龙某的谅解,对被告人许某可酌情从轻处罚。对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天宇 颜天斌 毛雨佳 吕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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