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第二期“潮文化Park”招募公告!

[知识] 时间:2024-04-27 20:25: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7次
萧山区第二期“潮文化Park”

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招募公告

“潮文化park”是萧山指利用城区公园辅房,通过引入公益性文化项目,区第期潮引领城市生活时尚的文化文化空间。自2020年萧山区第一期“潮文化Park”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招募各入驻单位根据行业特色,公告开展了传统戏曲、萧山非遗展陈、区第期潮声乐器乐等多种文化公益活动,文化为推动萧山城乡公共文化建设、招募展示新时代萧山文化风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告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萧山丰富人民群众的区第期潮文化获得感,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关于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文化实施意见》[萧委(2021)17号]、《关于实施第二期“潮文化Park”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招募通知》[萧宣(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期“潮文化Park”入驻单位,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入驻对象

凡有注册登记的文化、文创类社会团体、协会组织,有在区民政局注册的个人工作室,及与文化、体育相关且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申请。

二、入驻要求

1.“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入驻单位应自觉履行协议,依法依规开展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传播优秀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场所内不得出现任何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或行为。

2.“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入驻单位自取得服务资格后三个月内,必须按协议要求推出公益性免费服务,并在服务场所予以张贴公告。

3.“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场所自建设完毕正式开展服务起,基本要求为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开放不少于6小时,其中节假日必须开放。个别入驻单位因受行业特色或服务特点所限,经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可作适当调整,但每周服务总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必须在对应场所外墙醒目位置标明开放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4.除日常服务外,“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入驻单位每月至少策划、提供一场面向社会大众的公益活动,如展览、讲座、竞赛、研讨、培训、参观等。公益活动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参与人数不得少于30人,入驻单位应做好活动记录。

5.“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入驻单位应自觉服从公园的统一管理,做到环境整洁、服务规范,消防、安全、保洁等方面符合要求。严禁内部设置食堂、餐厅或私人会所。

6.“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场所应有规范、持续的服务管理台帐,确保资料、档案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申请方式

第二期“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根据场所面积大小分为A类和B类,A类以展陈活动形式为主,B类以驻在活动为主。申报入驻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申报,只能申报一处,否则视为无效申报,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分组评审。

1.社会组织和个人凭相应证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958号)提交纸质申请书(见附件2)和公益服务方案(应包含服务内容、房屋使用、项目运行、经营性需求、自律承诺条款等)。报名联系人:陈利华,电话:0571-83869016。报名时间:8月22日-8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汇总登记申请入驻单位后,提交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单位进行相关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入驻单位进入下一轮评选。

3.由项目实施主体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入驻单位自身条件和提供的服务方案,按照择优、多样性、适用性等要求,集体评选决定最终入驻单位。

四、入驻事项

1.关于服务期限。经公开、公平竞争后取得“潮文化Park”服务资格的入驻单位,与项目牵头单位、场所所有权单位签订《萧山区“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协议书》(下称“《协议书》”)。《协议书》一般有效期3—5年为一个周期(一般以驻在活动为主的,3年一周期;以展陈活动形式为主的,5年一周期),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年审,常年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满后,经项目实施主体重新考核、评估后,再决定是否续签。同等条件下,实行已入驻单位优先原则。

2.关于服务开展。“潮文化Park”入驻单位须在签订《协议书》后三个月内完成设计、装修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推出相应服务,否则项目实施主体有权收回房屋并另行安排。

3.关于设计装修。入驻单位如需对服务场所进行自行设计装修,不得破坏建筑物原有结构,须符合消防、治安、住建、城管等方面的要求,并经项目实施主体书面认可设计方案后,方可开展设计装修。

4.关于费用。项目实施主体免费提供场所,入驻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且自行承担场所的设计、装修和服务期间的人工、水、电、气、物业管理等一应费用和设施维护、保养所需开支。如因服务不规范被取消入驻资格或服务期满后未能取得下一批“潮文化Park”服务资格等任何原因导致服务协议终止的,项目实施主体对入驻单位的前期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五、管理措施

1.项目实施主体每年对“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场所和入驻单位开展一次年检年审,通过实地踏访,检查服务落实情况、管理成效、台帐记载等。经评审,年检未达标的,项目实施主体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责令入驻单位10天内撤离服务场所。

项目实施主体将联合纪检部门组织不定期暗访,对入驻单位未按协议按时开放、违规经营、公益服务未达标等的,首次予以书面警告;两次责令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整改期间实施关停服务;三次未达标的取消入驻资格,并责令入驻单位10天内撤离场所。

被取消入驻资格、服务协议终止的,项目实施主体对入驻单位前期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2.项目实施主体统一设计“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场所Logo,置于场所醒目位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3.项目实施主体统一建立“潮文化Park”公益服务工作群,确定联系人,实行动态式管理和联络。

咨询电话:0571-82896398,15776638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1 萧山区第二期“潮文化Park”场地名单

附件2 萧山区第二期“潮文化park”入驻申请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