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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判赔偿 儿子主动承担

[知识] 时间:2024-05-03 13:30: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17次

原标题:母亲被判赔偿 儿子主动承担

河南法制报记者周惠通讯员王付增

近日,母亲新蔡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健康权案件,被判被执行人张某之子将8600元赔偿款交到了申请人耿某手中,赔偿并代张某向耿某表达了歉意。儿主

张某、动承担耿某是母亲新蔡县某村村民,2019年6月30日16时许,被判因纠纷,赔偿张某和耿某相互推搡,儿主在推搡过程中张某将耿某推倒,动承担致耿某受伤,母亲后张某被新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被判并处罚款500元,赔偿鉴于张某已超过70周岁,儿主依法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动承担耿某当日入住新蔡县人民医院治疗,前后共花费医疗费28000余元,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耿某起诉至法院。新蔡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原告耿某因伤造成的各项损失的30%,共计8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并对张某财产及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已年过七旬,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耿某也年逾八旬,生活困难,其权利得不到实现,经常到法院反映情况。执行法官通过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所在村委,让其协助做张某之子高某的工作,高某表示愿意替其母承担赔偿责任,该案遂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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