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

[探索] 时间:2024-05-03 14:45: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7次

  原标题: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 鼓励保山大理昭通蒙自等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鼓励保山、云南大理、省新昭通、型城蒙自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超前谋划布局,镇化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每年将1/3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16个州(市)、年征省级有关部门编制了《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求意从即日起至7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云南公众有任何建议意见,省新可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主题注明“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意见建议”),型城或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发展和改革委规划处。镇化

  2035年我省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是规划指导全省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年征基础性规划。求意

  《规划》明确,云南到2025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一个全面提速、一个基本形成、四个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即:城镇化发展全面提速;“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品质显著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

  在空间格局方面,“滇中崛起”将以昆明中心城区为中心,覆盖晋宁区、滇中新区、安宁市、嵩明县、富民县、宜良县、寻甸县、石林县、弥勒市、红塔区、澄江市等区域范围,形成1小时通勤的昆明都市圈。以昆明—石林、安宁—嵩明城际铁路为重点,加快推进昆明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县(市、区)的城际铁路、城际轨道等交通设施建设。推动滇中城市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一体化发展,打造“轨道上的滇中城市群”。强化昆明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市快速交通连接,创新跨行政区域经济管理模式,推动规划统一编制实施,建设用地统一管理、市场监督统一执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税收分享和经济统计分成机制。

  “沿边开放”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边境城镇特色化发展,加快边境小康村建设。“滇东北开发”将发挥区位优势,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打通通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省级通道为重点开发滇东北地区。“滇西一体化”旨在共建大滇西旅游环线,共筑滇西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大理—祥云、隆阳—腾冲、芒市—瑞丽、古城—玉龙一体化发展。

  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要强化规划的引领,特别是要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云南特色。要加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的风貌管控,严禁抄袭、模仿、山寨行为,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

  要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除昆明市以外,各地原则上不得新建100米以上建筑,确需新建的,应充分论证,并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新建住宅要以多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鼓励保山大理等地超前谋划轨道交通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推进沿边高速建设,加快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瓶颈路段扩能改造和省际待贯通路段建设,推动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市。

  持续抓好渝昆、丽香、大瑞、玉磨、弥蒙在建干线铁路建设,提前开展纳入国家规划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大丽攀、沿边、保泸、临清、攀昭毕、滇藏等铁路开工建设。加快实施铁路“补网提速”工程,推动普速铁路基本覆盖全省州(市),高铁站点覆盖更多城市。鼓励保山、大理、昭通、蒙自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超前谋划布局,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城镇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建设幼儿园

  在城镇居民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工作方面,要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制度,合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按照城镇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城镇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健全完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以本地学籍、居住年限、连续受教育年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

  坚持分级诊疗、小病不出社区的导向,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省基本形成城镇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在住房方面,要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每年将1/3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支持自住型、改善型住房建设,积极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记者 闵楠)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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