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

[热点] 时间:2024-04-29 19:55: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3次

    本报讯 《日报》全媒体记者薛利超报道 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推施提高环境噪声管理水平,动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华人和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民共市政府办日前印发通知,噪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共63条进行了14部门职责分工,污染确保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到责权清晰,防治法贯依法行政。彻实

    

    

    

    通知明确,市推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华人和国改善声环境质量。民共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噪声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污染”此条款由生态环境、防治法贯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此条款由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文广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此条款由公安部门负责。第五十条“在车站、铁路站场、港口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污染。”此条款由公安部门负责。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此条款由公安部门负责。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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