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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育儿假制度

[知识] 时间:2024-04-29 14:12: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62次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江苏假制3月1日,推动“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发布《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育儿  《方案》提出,江苏假制到2025年,推动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育儿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江苏假制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推动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育儿孕产妇死亡率、江苏假制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推动4‰以下。育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江苏假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推动生育、育儿养育、教育成本显着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方案》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落实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完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此外,关于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方面,《方案》提出,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落实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服务补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附件: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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