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小区7部电梯“超期服役”,最长27个月未检验 被罚五万元

[休闲] 时间:2024-04-29 07:45: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45次

原标题:万宁一小区7部电梯“超期服役”,超期服役最长27个月未检验 被罚五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宁万元南海网、小区南国都市报8月19日消息(记者 张野)小区内七部电梯均“超期服役”,部电被罚最长27个月未检验,梯最其中六部电梯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检验近日,超期服役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万宁东澳天澳花园小区相关责任人裴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万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小区

今年3月,部电被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万宁市东澳镇东澳天澳花园小区电梯进行检查,梯最现场发现小区内使用的检验七部电梯均未按要求完善维保记录,其中六部电梯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超期服役电梯轿厢内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宁万元执法人员随即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小区

调查发现,裴某未在检验有效期内申报定期检验致使在用电梯超期使用,截至执法人员第一次检查时止,七部电梯分别超期使用27个月、26个月、19个月、17个月不等。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裴某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裴某停止使用上述电梯、办理定期检验及电梯注册登记手续、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在电梯轿厢内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等。

今年7月,裴某向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陈述申辩书,称由于个人常年居住在外,导致电梯一直停放未使用,因个人条件困难无法负起电梯维护、按时检测保养等职责,故提出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罚款的申请。但最终该申请并未通过。

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裴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使用超过有效期未经定期检验、未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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