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综合] 时间:2024-05-03 10:20: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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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康网(chinaxiaokang.com)讯 通讯员王芳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生保险通知》,《通知》称,育保医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险和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基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合并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实施通知

  人社部发〔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人社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生保险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育保医疗增强企业活力,险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基本经国务院同意,合并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 从2016年5月1日起,人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 省(区、市)确定。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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