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作伪证被罚10000元!长春净月法院开出一张“诚信罚单”

[综合] 时间:2024-01-12 23:19: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2次

原标题:当庭作伪证被罚10000元!诚信罚单长春净月法院开出一张“诚信罚单”

作伪证,当庭是作伪证被张要付出代价的。

日前,罚元法院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出了一张“诚信罚单”,长春对作伪证的净月原告证人罗某,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开出处罚,有力震慑和打击了不诚信诉讼行为,诚信罚单维护了司法权威。当庭

近日,作伪证被张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罚元法院依原告的长春申请,罗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净月并对原告提交证据中的开出署名部分当庭确认系被告工作人员亲笔所签。后经查证,诚信罚单该署名并非被告工作人员本人签署,证人罗某所作证言为虚假证言,妨碍了净月法院对此案件的审理,且经多次传唤到院接受调查,罗某拒不到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净月法院依法对罗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决定。

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形式之一,对于民事案件查清案情、公正裁判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有利于自身的证据,本无可厚非,但为了赢得官司,伪造证据,这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判决结果,极大地浪费了司法资源,因此,作伪证必然承担相应责任。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重提示: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参与诉讼活动。

向法庭说谎,后果很严重!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