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深圳买房遗忘28年,想起时却发现有人住,住户:给20万搬走

[知识] 时间:2024-05-05 21:49: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4次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女深房子,是圳买住住走件梦寐以求的事儿,而这位女子在深圳买了房子后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房遗发现一忘就是忘年万搬28年!赶来看房时大吃一惊......花30多万买房,想起28年没有收房1992年,有人张女士花了33.2万元在深圳宝安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144平米的女深房子 ,当时的圳买住住走张女士名下已有多套房产,深圳的房遗发现这处房产本就是投资,她并没有打算住进去,忘年万搬付款之后因为工作很忙,想起在取得购房合同以后,有人由于工作繁忙,女深张女士便将房子的圳买住住走事情抛诸脑后,好像完全忘记了似的房遗发现。几年后,为了在工作上有更好的发展,张女士申请外派工作去往国外。临行前,在收拾行李的时候看见了自己的购房合同,才忽然想起这套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是因为行程太紧,张女士认为只要合同在自己手里,以后回国再办也是来得及的,就将这件事搁置了。在国外工作了几年,张女士在工作上逐渐站稳了脚跟,也适应了国外的生活,于是举家搬迁到了国外生活,正式在国外定居。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席卷全球,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大批工厂公司停业停产,身在国外的张女士也终于有了时间,她才回想起自己在28年前在深圳买房的事情,如今无事可做,张女士决定将房产证办理下来。随后张女士找出购房合同,因为当时是作为投资买的房子,于是她在网上查询了这套房子的所在楼盘的价格,结果大吃一惊,原来30多万买的房子,现在房价竟然已经涨到600多万!房子被“鸠占鹊巢”2020年4月,张女士将自己的购房合同邮寄给自己在深圳居住的弟弟张先生,并委托张先生前去看房,收到购房合同的张先生按照合同上的地址,找到了这套房子,张先生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走错了,门上竟然贴着对联。因为张女士在28年前购买时是毛坯房,并没有装修和管理过,更没有出租出去过,房子应该还是毛坯才对,张先生再三核对了购房合同上的地址,没错,就是这个房子。张先生马上明白过来,这房子是被“鸠占鹊巢”了,这是被人给侵占了!张先生一气之下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姐姐的房子竟然被陌生人给偷偷的入住了,必须查明真相,讨个说法!小区物业听张先生讲了此事的原委也懵了,物业经理表示他们也是刚刚接手该小区的物业没多久,对这些住户还不是很了解,只知道该住户姓林,并且物业费一直是这位林姓住户在缴纳。随后物业经理与张先生一起打听了这套房子的邻居,邻居表示这家人在这套房子已经生活了十几年,而且入住时是撬门而入!!听到邻居的说法物业也很配合,向张先生提供了林姓住户的手机号,张先生随即打了过去,电话刚接通,张先生对林姓住户就表示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的姐姐当年购买的,并追问为何他们现在住在这个房子里?对方立刻挂断了电话,等张先生再次拨打过去时,显示对方已关机。林姓住户拒绝沟通一下惹怒了张先生,不仅侵占自己姐姐的房子十几年,还是这样的态度。张先生沟通无果后并没有选择回家,而是去了物业,他准备守株待兔,要和这位林姓住户当面对质。大概晚上六点钟,物业告诉张先生那位林姓住户已回家,张先生听后立刻赶了过去,敲门之后张先生说明来意,这位林姓住户只表示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随后就把门关上,张先生再怎么敲门都没有开门。面对林姓住户这样的态度,无奈的张先生也只能先回家和姐姐商量,但是不管怎样,房子是必须要回来的!之后张先生多次打给林姓住户尝试沟通,可无论怎么打对方都是不接,沟通无果,张先生和张女士商量后,不得已只能报警,希望民警可以出面调解。住户索赔20万才能搬走张先生报警之后,民警安排了双方见面,并对房子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林姓住户表示房子的确是自己花钱买的,只是证件已经丢失,没办法出示,而且态度一反常态,十分委屈,竟然说他自己才是受害者!张先生听后十分不解,他们白白住了姐姐的房子十几年,怎么反倒委屈上了,还成受害者了。这位林姓住户表示,十几年前,他们遇到自称是业主的人,声称自己因为工作调动要离开深圳,急需卖房,价格可以便宜。当时他只是一个上班族,总是租房子,经常搬家也很痛苦,所以听到那样优惠的价格,自己就动了心,拿出所有的积蓄还和父母要了一笔钱才凑够了房款买下了这个房子,正准备找前“业主”过户办理房产证,却怎么都联系不上了!这时才发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当时也报了警,但是因为证据不足也没调查出什么结果,就不了了之了。因为这件事他父亲气的还住了院,后来他实在没有办法,就把房门的锁撬开,还借钱把房子装修了,举家搬了进去。刚搬进去的时候他也是每天提心吊胆,怕有人来把房子要回去,可是住的时间长了,也没有人来,他们也就没再担心了,并且这一住便是十几年,也就顺理成章的当成了自己的房子。张先生听后也是大为震惊,也同情这位林先生的遭遇,但是也表示很无奈,毕竟是林先生家自己当年不够谨慎小心,才导致这一切的发生,别人不能替他们承担责任。于是张先生要求林姓住户一家尽快搬走,并和姐姐张女士商量了不追究他们侵占房屋十几年的责任。听到张先生这么说,林姓住户却开口索赔20万的装修费,不给就不搬走!听到这些,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你们免费住我姐姐的房子十几年不说,还和我们要起装修费了,这里的房子要是租,这十几年的租金都不止20万,更别说你们侵占他人房屋是违法的!”张先生见林姓住户这样无理取闹,再也没有沟通的必要,起身便离开了,这次调解就这样不欢而散了。咨询律师:住户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回家后的张先生马上向律师咨询了林姓住户索赔20万装修费的事情是否合理,律师表示如果是通过合法手段购买的房子,是合理的,但是林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得,那么就是不合理的,而且张女士还可以要求林先生赔偿这十几年的房屋租金,甚至还可以要求追究他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法律责任。听完律师的话张先生再次给林姓住户打了电话,将律师的话转述了一遍,并要求林姓住户按时搬走,否则将追求他们的法律责任并索要这十几年的租金。果然,林姓住户一家见张先生这次态度强硬,不搬就要走法律途径,只能如约灰溜溜的从张女士的房子里搬了出去。至此,张女士终于拿回了被自己遗忘了28年的房子!结语无论是谁,无论想要什么,都要用合理合法途径获得,不能侵犯他人利益,侵占他人财产与安全,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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