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4例 截至2月11日12时 云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3例

[娱乐] 时间:2024-05-03 18:41: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53次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110时至12时,新增云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昭通市2例,例截例例昆明市、至月诊病曲靖市各1例)。云南

  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3例,省累除治愈出院者外,计报现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告确现有危重2例,新增重症16例,例截例例治愈出院20例,至月诊病疑似病例85例,云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139人,省累无死亡病例。计报

  确诊病例中,告确昆明市46例、新增西双版纳州15例、昭通市14例、玉溪市14例、曲靖市13例、大理州13例、保山市9例、丽江市7例、红河州6例、德宏州5例、楚雄州4例、普洱市4例、文山州2例、临沧市1例。

  新增确诊患者情况:

  150例:48岁男性,云南昭通人,125日至29日在大关县参加多次聚集性用餐,期间与28日确诊的本村村民有接触,本人28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9日发现肺部感染后由昭通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151例:29岁男性,云南昭通人,126日至29日在大关县参加多次聚集性用餐,期间与28日确诊的本村村民有接触,本人28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昭通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152例:65岁男性,湖北武汉人,120日随团队从武汉乘MU2605航班到缅甸曼德勒旅游,25日从曼德勒乘MU2568航班到昆明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在昆明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153例:33岁女性,云南曲靖人,117日与家人自驾车到湖北黄冈,25日从黄冈自驾返回曲靖,28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0日出现症状后由曲靖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特别提醒:疫情防控处于最关键时期,特别需要您的参与: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常通风、不聚会。居家请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尽快就近就诊。我们万众一心,必将战胜疫情。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今日发布第8号通告《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大量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现发布以下十条措施:

  一、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口处,对所有入滇人员继续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并设置临时留验区,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隔离留观。

  二、对所有来滇、返滇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

  三、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滇、返滇的人员,自抵滇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单位、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来滇、返滇的人员,自抵滇之日起,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

  四、复工复产企业应切实履行内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员工排查登记,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对发生散发病例的工作场所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严格限制人员出入,对出现聚集病例的应立即停工停产,直到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能复工。

  五、所有宾馆、酒店、民宿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发现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六、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返程人员,制定点对点运送方案。

  七、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前的人员返岗排查工作,排查参建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全面掌握参建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八、所有居民小区(村组)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登记、检测体温,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出租房的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九、对出现单个病例的居民小区(村组)实行疫点隔离,对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区(村组)实行区域封锁。

  十、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配合调查、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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