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部门联合推出严惩房地产商“老赖”措施

[娱乐] 时间:2024-04-29 21:46: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0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国家发改委、老赖人民银行、部门住建部等3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联合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推出对失信的严惩房地产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房地

  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产商措施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老赖房地产中介机构、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失信房地产企业的联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推出从业人员。

  惩戒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严惩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房地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的产商措施土地、安全生产许可证、老赖生产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选址许可;限制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的审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和保障资金;从严审核企业债券的发行,从严审核发行公司债券,将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单位公开转让审核参考等。

  二是停止执行惩戒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申请不予批准。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支持;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三是在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评先表彰等工作中,对惩戒对象予以限制和约束。将惩戒对象失信行为作为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备忘录中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惩戒对象制定并落实措施: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强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暂停其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审,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依法依规对其资质作撤销或降级处理;依法对惩戒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发现有新的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从重处罚。(安子寒)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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