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警察被打 官方发布通告:2月3日前自首可宽大处理

[百科] 时间:2024-04-28 11:19: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1次

  最新消息:鲁甸事件警察所长下跪现场视频 已有2人自首(现场图)

  人民网昆明1月26日电 1月25日,鲁甸鲁甸县人民法院、警察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被打鲁甸县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称,官方1月24日,发布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通告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月日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前自构成违法犯罪。目前,处理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鲁甸违法犯罪事实。为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警察特通告如下:

  一、被打2018年2月3日0:00时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官方,可依法从轻、发布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通告,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涉嫌违法,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清问题、具有悔过表现且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后,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涉案人员家属应当规劝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在家属、亲友的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的,视为投案自首。

  四、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予以保护,并给予奖励。

  六、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所有涉案人员必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悬崖勒马、悔过自新,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举报及投案方式:1、直接到鲁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或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举报及投案;2、拨打举报电话110、0870-8121384或者13908707763(李警官)、13638801529(李警官)。

  据鲁甸县委宣传部1月24日晚通报,当天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委干部、棚户区改造工作组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三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期间,其丈夫的母亲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因听说程某某在社区争吵受惊吓去世为由围堵社区,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鲁甸县委、县政府接报后,立即指示相关县级领导带领文屏镇和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要求查清事件原因,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李发兴)

原标题:不法人员围攻民警砸毁警车云南鲁甸发布通告:自首可宽大处理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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