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七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铜锣湾参与暴动,铜锣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湾暴
裁判官姚勋智裁定首被告暴动罪成,动运押后至明年1月18日判刑,输工其余被告则因证据不足脱罪。人罪 七名被告为陈佐豪(24岁运输工人)、.金君卿(33岁商人)、铜锣刘宇轩(22岁学生)、湾暴
郭美均(20岁学生)、动运许智锐(21岁学生)、输工陈子扬(39岁装修工人)、人罪邹咏霖(23岁)。. 七名被告被控于去年8月31日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一带,铜锣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陈佐豪另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湾暴 裁判官指出,根据控方证供及录像片段所示,去年8月31日晚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一带确实发生一场暴动,约300人聚集在崇光百货外占据马路,在场人士穿黑衫黑裤,部分人戴护甲头盔,与警方对峙时做出破坏社会安宁行为。 裁判官表示,案中虽无直接证据显示各被告参与暴动,但首被告陈佐豪身穿黑衫及护甲,幷管有一部无线电对讲机。综合他身处位置、所带装备、被捕地点及其伙伴攻击警察企图协助他逃走等因素,法庭认为有无可抗拒的推论显示他曾参与暴动,裁定他暴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两项罪名成立,押后至2021年1月18日判刑。其余六名被告均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