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预付卡消费设置15天“冷静期”

[综合] 时间:2024-05-11 05:45: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7次

  新华社南京3月31日电(记者刘巍巍)记者31日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冷静期《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江苏其中明确预付卡消费要设置15天“冷静期”,出台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新规旨在破解预付卡管理难题。预付

  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卡消权利义务。其中,费设经营者发行预付卡,置天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冷静期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服务已经产生的江苏合理费用。也就是出台说,消费者付款办理预付卡后,新规有15天“冷静期”,预付如果15天内反悔,卡消可要求商家无理由退款。费设

  新规还要求经营者在发行预付卡时进行风险提示、公示并提供章程、明确约定商品和服务条款、履行告知义务、建立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机制、不得虚假宣传等。

  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等经营者,禁止发行预付卡。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不得无偿占用预收资金余额等。对超限额发卡、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退款或赔偿损失要求、侵犯消费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欺诈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对经营者未如实报送预付卡有关信息等行为,依法计入信用记录。

  江苏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该省将建设省市县三级应用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预付卡管理规范化、服务智能化。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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