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民航混改卸下“紧箍咒”

[知识] 时间:2024-04-27 16:55: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6次

  三大航国资持股占比可降至50%以下 民航混改卸下“紧箍咒”

  民航业对外开放迎来政策利好。紧箍咒

  自1月19日起,大航对控新修订的被允《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

  对比上一版规定,许国下即2005年颁布的有相《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民航总局令第148号),新版《规定》最受业界瞩目的股民改卸是,放宽中国国航(601111.SH)、航混东方航空(600115.SH)、紧箍咒南方航空(600029.SH)三大航空公司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大航对控允许国有相对控股。被允

  被决策层视作混改重点领域的许国下民航业,开始拥有更大的有相政策空间。

  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本次《规定》的股民改卸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放宽三大航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放宽了主要机场的航混国有股比要求;以及进一步放开行业内各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

  《规定》指出,紧箍咒对国内投资需要特别管理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三大航”)应当保持国有控股或者国有相对控股。其中,国有相对控股应由单一国有投资主体及其控股企业相对控股。

  最新财报显示,目前中国航空集团持有中国国航53.46%的股份,东航集团持有东方航空56.38%的股份,南航集团持有南方航空51.99%的股份。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相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不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投资主体,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企业实际支配,“也就是说,按照民航新规,国资在三大航所占的资本比例可以低于50%。”

  而在2005年发布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

  其实,在交通领域的混改中,持股比例的放开早已开始。混改热点铁路系统,去年首次迎来了绝对控股的民营资本铁路项目。2017年9月,首条民营资本控股的高铁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在杭州签约,这个由复星集团牵头的浙商民营联合体,占有51%的股权;2017年12月,第二条民营资本控股的杭温铁路同样花落浙江。

  截至目前,包括杭温铁路与杭绍台铁路在内,加上已经上市实现公众持股的大秦铁路、广深铁路,中国已有4条铁路线实现混合所有制。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民航还是铁路,允许有“话语权”的社会资本规模进入,都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式。

  更大的政策空间

  “开放”,无疑是本次《规定》的主调。

  《规定》明确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除规章明确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运输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等方面有投资限制外,国内各类主体投资民航其他领域和项目,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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