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限价房5年内不得交易,此后交易按申购价10%向政府交纳收益款

[时尚] 时间:2024-04-30 21:06: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2次
10月16日,云南玉溪易此易按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溪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房年文件要求,得交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标注“限价商品住房”字样。后交限价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申购收益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价向交纳,应当按照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的政府10%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交纳收益价款。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上市交易的云南玉溪易此易按,产权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年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得交,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申购价格扣除折旧后回购。后交回购后的申购收益住房应当出售给符合申购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申请人。

价向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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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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