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2条措施助推《民法典》有效实施

[娱乐] 时间:2024-04-29 10:38: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30次

原标题:云南12条措施助推《民法典》有效实施

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云南有效走进群众心里,条措推民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施助实施浓厚氛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典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昨日,云南有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条措推民省人大法工委、施助实施省司法厅、法典省高院、云南有效省检察院及省律师协会介绍了《决定》出台的条措推民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施助实施并答记者问。法典

据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有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春文介绍,条措推民《决定》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施助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履行地方人大立法监督职能5个方面,就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带头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公职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求有关方面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求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和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普及活动。

“严格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升民事检察质效,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求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坚决依法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民事案件,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李丹丹)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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