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租房陷阱!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热点] 时间:2024-05-04 12:01: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2次

原标题:谨防租房陷阱!谨防建局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新海南客户端、租房住房租赁南海网、陷阱南国都市报9月1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9月1日,海口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市住租客们除了要谨慎选择中介机构外,发布风险同时要求租客们认真确认租金价格、提示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谨防建局注意合同文本事项、租房住房租赁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陷阱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等六大注意事项。海口风险提示特别提到,市住租客要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金额租金,发布风险以免遭遇中介机构因不规范经营、提示管理不善等原因拖欠房东租金,谨防建局携款潜逃事情发生。

近期,海口市住建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海口不仅存在类似“海南每天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及“海口良哲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房屋租赁托管业务,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而且中介机构在收取租户租金后,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拖欠房东租金,携款潜逃,进而导致房屋业主驱赶承租户,造成房屋业主及承租户利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风险提示明确以下六项注意事项:

一、要谨慎选择中介机构。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机构备案情况,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要认真确认租金价格。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在向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受损。

四、注意合同文本事项。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

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注重租赁备案管理,以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六、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派出机构、住建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启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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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小心这些租房陷阱

陷阱1:租房客冒充房东

案例:房客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该房客在租房合同到期前半个月拿着房东留下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中介公司说要出租房屋。在目前的租房市场上,租金的支付一般是“押一付三”。房客冒充房东出租房屋成功后,自己提前几天搬走,把房子转给下个房客,等下个房客住进去没多久,真正的房东发现这一情况,和下个房客发生争执,而冒充房东的那个房客早已没了踪影。

对策:对房东而言,不要把自己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房客,以防房客冒充自己的名义出租或出售房屋。对想租房的人而言,租房时要看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同时,房屋租赁合同上必须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本人签名才行。

陷阱2:中介一房多租

案例:中介公司将事先短期租借好或即将到租期届满的房子,在同一时段内反复出租给多个年底租房人,收取预付租金或押金,待按照约定向租房人交钥匙时,中介公司早已逃之夭夭。不过这种伎俩多是那种小巷中介、马路中介使用的招数,他们多是狡兔三窟,临时搬张桌子,一台电脑,拉个电话分机就是一个中介门店了。

对策:对于这种情况,主要的办法就是提高自身警惕性,如果通过中介租房,就找那些口碑信誉比较好的正规中介公司,以免上当受骗。

陷阱3:中介不收中介费

案例:当有求租客来到中介公司询问有无房源时,中介公司会很细心地替这些求租者考虑,表示如果通过中介公司租房,要收一个月的房租,如果仅需要他们提供房东的联系方式,则只需要一二百元,并当着求租客的面装模作样地打电话给所谓的“房东”,并在电话中大谈房屋的情况,随后将“房东”的电话号码给求租者并收取一定的信息费,但当求租者再次打电话给那些“房东”时,要么被告知“此号为空号”,要么是房子刚出租了。

对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市场上也不会有不收中介费的中介公司。因此,遇到类似情况,年底租房者千万不要相信,更不要付什么信息费。租房如果真的想省去中介费的话,到各大租房网上查找房源信息就行了。

陷阱4:中介骗取租房定金

案例:不少想租房子的人在中介公司经常会看到好的房源,而且比较满意。询问具体情况时,中介公司要当场付几百元的定金,否则很可能房子就给别人先租出去了,如果付了定金就可以保留,说过一两天就安排看房。租房者信以为真,当场付了几百元定金,而等到实际看房时,就会发现房屋的情况与中介公司描述的完全不同,根本不可能租房。而此时,中介公司就说,交付定金时并没有写清楚哪一套房子。此时,租房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对策:年底租房时,遇到那种房子又好价格又便宜时,若中介公司要马上付定金,一定要当心,不要轻易付。可以要求先去看房,看房时最好看到该房屋的产权证。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尽量不要付定金。即使支付定金,也一定要在定金合同中把房屋的具体情况写详细,并把自己的要求写清楚。

陷阱5:中介主动添置设备

案例:年底租房,多数租房者都希望房屋内的设施齐全些,于是中介公司在这方面打起了主意。比如说可以替你装宽带,只要把钱交给他们就可以,省得租房人自己请假去装。其实屋内早有宽带,中介公司把相关设备拆下来又装上去而已。诸如此类的还有其它一些家具、家电等。

对策:租房人如果遇到中介公司主动要为租的房子添置设备,并要求付一点费用时,应当征得房东的同意,而不是仅听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词。另外,在和房东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设施情况写清楚。(综合自网络)(党朝峰)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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