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 >超20城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正文

超20城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综合] 时间:2024-04-29 07:25: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78次
中评社北京10月27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超城“住房公积金可用作首付款”正成为各地楼市政策工具箱中的支持住房作首内容之一。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公积截至目前,金用至少包括山东青岛、付款广东梅州、超城四川眉山、支持住房作首福建厦门、公积四川绵阳、金用辽宁沈阳、付款贵州遵义、超城四川资阳、支持住房作首广东汕尾、公积广东珠海、金用福建泉州、付款福建南平、福建漳州、广东潮州、广东惠州、广东中山、福建龙岩、四川雅安、安徽池州、安徽六安、安徽淮南等超20城提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  以广东梅州为例,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明确梅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或与卖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但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另以山东青岛为例,今年8月3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其中明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阶段性放宽上述政策的提取范围,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放宽有效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新政落地后,政策成效开始显现。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8日披露的数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政实施1个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352个楼盘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备案,共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73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同样支持公积金用于首付款的还有安徽淮南。今年5月24日,淮南市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也提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