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董秉惠被双开

[百科] 时间:2024-04-28 11:59: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02次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呼和浩特惠被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市中双开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民法院长董秉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院原院长

  经查,董秉董秉惠理想信念丧失,呼和浩特惠被背离党的市中双开宗旨,知法犯法,民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院原院长对抗组织调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背组织原则,董秉违规为其司机安排及调动工作,呼和浩特惠被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市中双开礼品、礼金,民法多次送给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礼金,院原院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董秉私欲膨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案谋私,拿司法权做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董秉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董秉惠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董秉惠简历

  董秉惠,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内蒙古奈曼旗人,大学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7--1990.02,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历史系团总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1990.02--1995.07,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1995.07--2000.10,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

  2000.10--2007.06,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7.06--2012.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2012.02--2012.0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市综治办主任;

  2012.05--2013.0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05--2014.0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4.0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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