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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31日截止

[百科] 时间:2024-04-28 20:02: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99次

原标题: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31日截止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将于1月31日截止。城乡参保市医保局提醒,居民集中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医保人员,后续缴费成功后,日截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参保

市医保局介绍,居民集中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医保参保人当月参保,日截次月缴费。城乡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居民集中银行扣款日为每月15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银行APP、日截银行协议扣款、城乡参保电子税务局、居民集中银行柜台、医保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5种方式缴纳医保费。在集中参保期内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往年相比,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同时,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上调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6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2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290元。

市医保局提醒,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参保人如对参保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如对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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