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6日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威马8月14日,汽车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强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分别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制执涉及案号相同,行超执行标的亿元超5亿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威马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汽车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被强法定代表人为SHENHUI(沈晖),注册资本60亿人民币,由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则由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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