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周仁强一审获刑6年6个月

[焦点] 时间:2024-04-27 23:00: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2次

  7月10日下午,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集团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控股董事长周仁强受贿、原董月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事长对被告人周仁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周仁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强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获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安徽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交通集团对被告人周仁强受贿所得赃款,控股予以没收,原董月上缴国库。事长

滁州中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周仁强在担任安徽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周仁副秘书长、强审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高速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皖通高速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价值人民币2269296.05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滁州中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周仁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2269296.05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身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08.8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鉴于周仁强归案后如实供述受贿、滥用职权事实,并退出全部受贿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判了!安徽交通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周仁强一审获刑6年6个月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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