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民陈日能荣获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时尚] 时间:2024-04-29 06:58: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38次

原标题:文昌市民陈日能荣获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新海南客户端、文昌为模南海网、市民南国都市报8月31日消息(吴岳文)近日,陈日今年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获第号46名个人和6个群体受到表彰,届全其中文昌市民陈日能荣获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义勇系本届表彰大会中海南省唯一获此殊荣者。文昌为模由于疫情原因,市民陈日能未能到北京参加表彰大会。陈日根据海南省委政法委、获第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部署,届全8月31日上午,义勇文昌市举行颁奖仪式,文昌为模为陈日能颁发中央政法委授予的市民荣誉证书和10万元奖金。

文昌市为陈日能颁发中央政法委授予的陈日荣誉证书和10万元奖金。

颁奖仪式上,文昌市委书记龙卫东为陈日能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他表示祝贺和敬意。龙卫东表示:“见义勇为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不竭动力,值得我们大力弘扬、持久传承。希望大家以陈日能为榜样,路见不平仗义执言,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和行动在文昌蔚然成风。”

陈日能称,获此殊荣是党和国家对他的救人行为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虽转业退伍多年,但永远会牢记党的宗旨、人民的重托,永远不忘军队的培养,始终把部队严明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的工作态度和不怕吃苦、勇于拼搏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带到自己的工作生活中来,坚决做到“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未来,将以自身行动不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好社会正能量,为建设和谐社会不断作出自己的贡献。

记者了解到,陈日能是一名退役军人,也是文昌市会文镇冠南小学的一名校警。2009年9月19日晚,文昌市文城镇清澜片区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发参加巡逻并发现了犯罪分子,在报警的同时对其进行不断跟踪,在犯罪分子逃跑时与之英勇搏斗,最终成功将其抓获并押送至公安部门处理。2017年10月12日下午,他同好友林尔权一起出海捕鱼,返回途中救下了一名落水者。2019年8月22日晚,他与好友林国盛一起驾船出海捕鱼,再次救上了一名落水者。近几年来,他先后荣获了“文昌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海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称号。(吴岳文)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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