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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将被处罚 投资者可索赔

[综合] 时间:2024-04-27 23:10: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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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22日晚,科技广东泉为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被证券简称:泉为科技,处罚证券代码:300716 )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投资公告。(泉为科技维权入口)

  经查明,索赔泉为科技涉嫌违法的科技事实如下:泉为科技将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将被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处罚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投资营业成本的索赔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泉为科技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拟决定对泉为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泉为科技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9年10月28日到2022年8月26日买入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8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执业二十余年,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责任编辑:韦子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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