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肃查处“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相关责任人

[休闲] 时间:2024-04-24 05:18: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2次

  原标题:江苏严肃查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相关责任人

  江苏严肃查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相关责任人

  公安机关对44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61名公职人员

  记者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21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党中央、严肃国务院高度重视,查处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特别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爆炸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案相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关责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任人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1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严肃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查处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特别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时任环保局局长温劲松等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江苏省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响水县、盐城市和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4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拟给予盐城市委书记戴源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上报审批;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响水县委书记崔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给予响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忠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出台《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三管三必须”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后,江苏迅速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对所有责任人惩处和追责,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