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道路运输局:企业不得以危货运输车辆停运为由擅自中断车辆 GPS 信号

[焦点] 时间:2024-04-30 10:1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8次

原标题:海南省道路运输局:企业不得以危货运输车辆停运为由擅自中断车辆 GPS 信号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号南海网、省道输局擅自南国都市报8月24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近日,企业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报停事项后有关工作的危货为由通知》,要求企业不得以危货运输车辆停运或其他理由,运输在未告知运管机构的车辆车辆情况下擅自中断车辆的 GPS 信号(即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据了解,停运为了做好取消了“经营性、中断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报停(海口、海南号三亚、省道输局擅自洋浦除外)”事项后危货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企业该局印发了该通知。危货为由

该通知要求,运输经营性、车辆车辆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辆)的停运停运,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无需报运管机构受理审核。

企业不得以危货运输车辆停运或其他理由,在未告知运管机构的情况下擅自中断车辆的GPS信号(即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危货运输车辆因维修、停运或其他原因,将导致GPS信号中断时间不超过30天的,无需向运管机构汇报,企业应自行保存维修或营运等记录备查。因车辆 GPS 数据统计需要,如危货运

输车辆GPS信号中断时间将超过30天(含)以上的,企业应提前书面告知运管机构,期间,《道路运输证》由企业自行保管,并承诺在此期间不安排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运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告知后,在《海南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车辆暂停”登记。

危货车辆GPS恢复后,企业以书面告知运管机构,运管机构在《海南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车辆恢复”登记后,危货运输车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王小畅)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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