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百科] 时间:2024-04-28 14:25: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75次

中国小康网讯 6月27日综合报道 商务部网站今日发布公告,商务收反税自2019年6月28日起,部对对原产于欧盟的原产于欧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进口甲苯

公告指出,胺继自2019年6月28日起,续征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倾销进口甲苯胺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商务收反税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部对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原产于欧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进口甲苯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胺继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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