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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再无“事故责任免赔率”

[知识] 时间:2024-05-03 00:36: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次

  9月17日,车险记者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理赔率根据辽宁银保监局部署,再无责任辽宁省将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事故

  据了解,免赔目前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60万辆,车险本次车险改革将让车险消费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改革的理赔率红利: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再无责任

  交强险 责任限额提至20万元

  此次改革后,事故交强险责任限额将大幅度提升,免赔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理赔率

  对于广大车主关心的再无责任老保单是否能享受到新待遇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事故新的免赔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从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也就是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车损险 地震损失纳入责任范围

  9月19日起,商业车险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也就是说,地震造成的车辆损失被纳入到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同时,买完车损险主险后,不用再额外购买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车损险附加险种。

  免责条款 删除易引发纠纷条款

  此前,因责任划分不清晰而导致的免赔纠纷多见。按照原有保险条款,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同等事故责任、主要事故责任、全部责任等,会有5%-20%不等的事故责任免赔率。此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改革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调整费率 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业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改革实施后,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逐步放开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既商业车险保费最高可上浮35%,最低可下浮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刘洋/文

  袁野/制图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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