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扫码登记

[热点] 时间:2024-04-29 10:28: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6次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微博消息,天津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出入场所乘坐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前发布通告称,自2月17日起,公共公共工具天津市域内,交通记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须扫机场、码登车站、天津商场、出入场所乘坐学校、公共公共工具银行等公共场所,交通记乘坐地铁、须扫公交、码登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天津所有人员须配合扫码,出入场所乘坐系统采集的公共公共工具数据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称,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精准性,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迅速推广开展“津门战疫”扫码行动。具体如下:

一、本通告中开展“津门战疫”扫码行动的范围包括:天津市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含候机厅)、车站(含火车、长途客运候车室)、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门脸店铺、学校、银行等人员流动性较大、可能产生聚集的公共场所,地铁、公交、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营业者,须通过微信搜索打开“津门战疫”小程序,按照提示要求,输入必要信息后,系统生成独有小程序码,在场所进出口、上下车明显部位进行张贴,并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辅助无操作条件人员进行登记。所有进入本通告第一条范围的人员须配合扫码,首次扫码需短信验证。系统采集的数据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对拒不配合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营业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指导、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营业者迅速开展扫码行动,并严格实施。

该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施行,“津门战疫”扫码行动停止时间由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另行通告。

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天津市政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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