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下乡开庭 卢氏法院“请您当法官”走进官道口镇

[知识] 时间:2024-04-27 16:00: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77次

原标题:踏雪下乡开庭 卢氏法院“请您当法官”走进官道口镇

11月21日,踏雪豫西边陲卢氏县降下了今冬的下乡第一场雪。当天上午一大早,开庭口镇卢氏法院巡回法庭的卢氏法官们就踏着初雪,驱车来到距离县城30余公里的法院法官官道口镇,举行第十二场“请您当法官”活动。请当当地镇政府职工、走进村组干部及群众200余人冒雪参与活动,官道旁听庭审,踏雪评判案件,下乡在法官的开庭口镇带领下学习新颁布的《民法典》。

此次公开审理的卢氏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卢氏县人民法院官道口人民法庭庭长吴彦峰独任审理。法院法官

2014年3月24日,请当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卢氏县某农林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走进由原告承揽被告开发项目中的微型水库和房屋建造工作。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结算,被告支付部分工程款,下欠原告工程款665000元。原告为讨要该款向卢氏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认为原告施工的微型水库不能蓄水,应扣除相关修复费用。

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经过法庭调查、出示证据、质证、辩论等程序,法庭宣布休庭后进行了调解,进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氏县某农林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2月12日前支付原告刘某某工程款人民币440000元,若逾期未支付,被告自愿支付原告利息(本金人民币440000元,月利率10‰,从2014年6月1日计至付清之日);本案涉及的工程的质量修复由被告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5225元(已减半),由原告刘某某自愿承担。

法庭休庭期间,法官们组织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赠送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卢氏法院副院长郜留剑现场普法,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民间借贷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民法典》中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有话好好说,遇事依法办。连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了“请您当法官”活动,深入基层,下乡巡回开庭,以案释法,向人民群众宣讲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线索提供:赵富林 马强)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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