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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乙类乙管”后医保新政将出

[知识] 时间:2024-04-30 01:18: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9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回归“乙类乙管”,乙类乙管新冠感染者的新冠医疗保障政策也面临新的调整。

近日,后医针对疫情防控的保新新形势,多地出台了新冠感染的乙类乙管门诊、住院以及药品等方面临时性医保报销政策。新冠医保业内人士表示,后医新冠1月8日起将回归“乙类乙管”,保新国家层面应该尽快出台医保报销的乙类乙管指导性文件,其中,新冠特别需要关注重症患者的后医医疗费用问题。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保新总体方案》提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乙类乙管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调整医疗保障政策的新冠指导文件,并将于近期下发地方。后医

地方出台的政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制定新冠的门诊报销待遇,在普通病的基础上给予特别的优惠,比如降低或是取消起付线;二是在现有医保付费方式的标准上,增加住院待遇并建立补偿机制;三是临时将大批新冠用药纳入医保。

在门诊方面,去年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2022年12月31日下午,安徽省首笔新冠感染门诊报销结算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医保局将卫健部门确认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参保患者发热就诊时签约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且免收诊查费。

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局推动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纳入医保门诊联网结算全覆盖,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等设置的发热诊室(门诊),按规定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管理,其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总控管理。

甘肃省金昌市将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新冠病毒感染参保居民的门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按100元/人次标准进行补助(不占用年度普通门诊统筹限额),报销比例为统筹基金承担70%,个人自付30%。

(中国小康网综合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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