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知识] 时间:2024-05-02 08:33: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0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浙江内容真实、准确、交通完整,科技没有虚假记载、股份公司告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限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届董事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送达。浙江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交通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科技本次会议的股份公司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有限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0票同意,第届董事0票反对,浙江0票弃权,交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科技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公告》。

  (四)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27,0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99,137,900股,注册资本将由1,856,527,072元增加至2,599,137,900元,公司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列示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原董事饶金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饶金土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饶金土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任职。

  饶金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饶金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饶金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谨此向饶金土先生多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会的议案》,经公司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刘文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公司董事长吴伟先生提名刘文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刘文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本提名生效。补选刘文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刘文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文鹏:男,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负责人、精算部负责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党委委员,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刘文鹏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文鹏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刘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权益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拓展竞争能力,适应基建施工行业变化,更好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交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建投”)使用自有资金对浙江交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东方介绍

  (一)企业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浙江交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092797888F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 法定代表人:赵军伟

  6. 注册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东路38-1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科建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交科建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对象介绍

  (一)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789G

  4. 注册资本:472,800万元,其中:浙江交科占股99.99%,交科建投占股0.01%。

  5. 法定代表人:吴伟

  6.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559.17亿元,负债总额447.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17亿元。2022年度浙江交工实现营业收入460.4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5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532.95亿元,负债总额419.3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3.58亿元。2023年一季度浙江交工实现营业收入71.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亿元(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交科建投对浙江交工增资1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其中,浙江交科出资9.999亿元,交科建投出资0.001亿元。增资完成后,浙江交工注册资本为57.28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不会改变浙江交工现有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浙江交工增资,是基于浙江交工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增加浙江交工注册资本,将进一步提升浙江交工资本实力,增强投资类项目的业务承揽能力,有利于浙江交工抢抓该类业务市场机遇,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增资将优化浙江交工资本结构,保持稳健经营态势。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一一2023年7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提案1至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6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提案2、3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 提案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3年7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②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鄢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鄢超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鄢超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任职。

  鄢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鄢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鄢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鄢超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谨此向鄢超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拟选举李文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明: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助理、法务部副经理,浙江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内控法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交通集团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李文明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李文明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李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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