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返还银行借款 安乡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百科] 时间:2024-05-01 21:22: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5次

原标题:拒不返还银行借款 安乡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9月11日上午,拒不借款因拖欠农商行20万元本金借款久不归还,返还法院房屋安乡法院派出3辆警车、银行18名干警,安乡在三岔河镇派出所民警的强制协助下,强制将被执行人罗某某抵押的腾退房屋进行了腾退。

集合警力

强制腾房现场

搬运屋内家具

2014年8月20日,拒不借款罗某某及妻子钟某某与安乡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返还法院房屋借款20万元,银行使用期限自2014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安乡同日,强制双方还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腾退同意将罗某某夫妻坐落在三岔河镇新口村的拒不借款房屋作为抵押物。罗某某借款后,返还法院房屋不按时返还贷款本金、银行支付利息。2018年12月11日,安乡农商行将罗某某与钟某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罗某某、钟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农商行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罚金40313元,若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将抵押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

判决生效后,罗某某夫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5月7日,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乡法院受理后,多次催促罗某某夫妻还款,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为了保障农商行的权益,该院对抵押物进行了查封,经两次网络司法拍卖最终流拍,农商行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保留价245400元以物抵债。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罗某某夫妻于2020年8月21日前自行腾退房屋,交付给农商行,但罗某某到期后仍未腾退。于是,9月11日,法院对被执行人罗某某、钟某某夫妻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通讯员 李曼丽 张献文)(李曼丽 张献文)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